禁运物品
由于国际快递和海关都有一些明令禁止的禁运品,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勿发送下列物品,以免您的包裹被查处销毁/退运等。
1、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如:提货单、核销单、护照、汇票、发票、债券、货币现金、金银首饰、人造首饰等等。
2、各种风险品。
如火柴、火药、火机、爆竹、柴油、汽油、固体酒精、液体酒精、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磁铁等各种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强酸碱性、毒性、放射性和磁性等风险物品。【备注:列入“化学风险品使用手册”的化工产品所有快递均不接收】
3、各类麻醉物品、精神物品以及肉制品。
4、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如军火、武器等。
5、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和淫秽或有伤风化的物品。如带有伤风化图片、宣传品、音像制品,激光视盘(VCD、DVD、LD)、计算机磁盘及光盘等。
6、阻碍公共卫生的,如尸骨(包括已焚的尸骨)、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7、各种活的动物(但蜜蜂、水蛭、蚕、医药卫生科学研究机构封装严密并出具证明交寄的寄生虫以及供作药物或作以杀灭害虫的虫类,不在此限)。
8、动物、植物以及它们的标本(包含种子)。
9、难以识别成分的白色粉末。
10.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1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12海关限制进境的其他物品。
13电池类物品需咨询客服。